关于开展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7日


各二级学院: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会议召开,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根据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现就我校征集学生就业创业事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及“经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的群体”、“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的群体”。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推选程序

  1.二级学院推荐。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见附件2),发送至939510526@qq.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学院名称+就业(创业、入伍)人物事迹”字样,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13日前报送。

  2.学校初评。根据各学院推荐材料,学校将进行评选并择优向广东省教育厅推荐。

  3.宣传报道。所有提交的大学生就业创业事迹材料将通过学校官网及微信号宣传报道。


  三、工作要求

  1.择优推荐。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认可度高、影响大、事迹典型的优秀就业、创业、应征入伍大学生推选出来,真正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每个学院各推荐3名(就业、创业、应征入伍各1名)。

  2.提交材料要求。

  (1)1500-3000字word人物事迹文档(备注:人物事迹不是个人简历及公司发展历程)

  (2)200字以内的word个人简介文档;

  (3)1-2张人物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3M大小,适用于印刷出版);

  (4)人物推荐表,要求事迹材料内容真实可靠,语言文字表达精炼、准确、生动,具有较强感染力,客观描述当代毕业生就业创业过程中的故事,能够充分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按要求填写附件2人物推荐表。

  联系人及电话:陈淑芳,0758-2716558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2: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

  

  

                                  学生就业指导处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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