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暨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网络双选活动的通知
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精神,深入推进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顺利就业,我厅定于4月举办2023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暨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网络双选活动(以下简称“双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6日——4月30日

  二、参加人员

  (一)2023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网络双选活动

  1.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及惠州、肇庆和江门恩平市等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2023届高校毕业生。其中符合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优惠政策(详见粤教师〔2018〕9号),属于公费师范毕业生除外。

  (二)2023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网络双选活动

  1.有公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中小学校。

  2.2023届及往届未就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平台支持与流程

  (一)平台支持

  本次双选活动的网络平台为广东学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首页设置“2023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网络双选活动暨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网络双选活动”专题活动专栏。

  (二)工作流程

  1.各用人单位(含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民办学校,下同)在平台的“用人单位招聘”栏目进行注册、发布职位信息、加入专题,已注册过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登录平台加入专题参与活动。

  2.高校毕业生(含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活动期间登录“学生求职”栏目,完善个人信息,进入专题查看岗位,主动与心仪的用人单位沟通了解,在线投递简历。

  3.各用人单位在平台上收取、筛选简历,接到毕业生发来的申请后,应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及时与毕业生进行联系沟通。如有必要,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进行笔试、面试。

  4.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能够就招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相关的招录流程,进行签约完成招聘。

  四、征集岗位需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保每一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加双选活动。各地的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计划和招聘方案应经当地政府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各地在与当地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后,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于3月31日(星期五)前按附件的格式(可编辑版和加盖公章版)将农村教师招聘岗位需求报送至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邮箱:gdsz@gdedu.gov.cn)。

  (二)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需求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信息的通知》要求报送。各地如有更改,请于3月31日(星期五)前反馈。

  (三)各用人单位务必于4月7日(星期五)前在平台录入与岗位需求表相一致的信息,并完善招聘岗位需求信息。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双选活动是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具体举措,对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公费师范毕业生顺利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次网络双选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保证网络双选活动及有关签约工作等顺利进行。

  (二)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发布“2023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网络双选活动暨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网络双选活动”的信息,在各地各高校的网站显著位置发布活动统一宣传图片(在广东学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下载),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和“教育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内容,鼓励和动员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

  (三)各用人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网上双选活动,主动联系毕业生,及时处理应聘申请,积极热情为毕业生服务。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有关教师招聘需求计划通知到未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并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

  (四)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严禁“有编不补”。2023年5月底前,确保 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23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确保公费师范生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省教育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广东学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可在各登录端首页下载。


  附件:2023届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广东省教育厅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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