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写签名);
Ø 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
2. 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申请表在个人档案中);
3.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4. 一寸彩照1张,大一寸彩照2张(贴在申请表上);
本人写补发或换发申请书一份(说明本人基本信息情况,教师资格证因什么原因丢失并申请补(换)发,请在申请书上留手机号码,办好后电话通知领取);
5.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有复印件则提供);
6. 现单位开具说明一份,说明该同志基本信息情况、教师资格证信息情况、因什么原因丢失,有没有违法违纪行为,需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用单位红头纸打印)。
请将以上资料准备好,直接交至教资资格证认定机构(非我校)。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58-2716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