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技师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所在栏目: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6日



      东莞市技师学院是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公开招聘30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19个岗位,共30人,其中教师23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要求见《东莞市技师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招聘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学院相关文件发放。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本公告及《东莞市技师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技工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硕士学位者、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中级职称证书者,放宽至45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高级职称证书者,放宽至50周岁,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10)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网上报考
  (2)报考要求:应聘人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邮箱:dgjs22293101@126.com。报考人员须提交下列电子版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件扫描件各一份;个人简历和《东莞市技师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所有电子版材料需打包成压缩包后统一寄送,邮件名称格式为“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姓名”。
  (3)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1日24:00。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准,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12日至14日。
  根据招聘条件,学院对报考材料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者,使用邮件或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考试时间:4月17日
  考试地址:东莞市技师学院

  3、考试形式
  按专业教师岗位、理论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三种考试形式,侧重考查考生道德品质、学科素养、心理素质、形象气质、实操和综合能力。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试成绩计算
  (1)专业教师岗位:考试由“试讲+面试+实操”三个环节组成,每个环节均按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讲内容为抽选试题,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试讲+面试成绩线达80分以上者,按招聘岗位数量1:5进入实操环节,当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实操环节;实操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20%+实操成绩×50%。
  (2)理论教师岗位:考试由“试讲+面试”两个环节组成,每个环节均按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讲内容为抽选试题,按招聘岗位数量1:5进入面试环节,当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试由“面试+实操”两个环节组成,每个环节均按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按招聘岗位数量1:5进入实操环节,当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实操环节;面试时间10分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报考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依次按照实操、试讲、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报考理论教师岗位的考生依次按照试讲、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依次按照实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学院组织拟录人员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内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东莞市技师学院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复核资格条件
  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交岗位要求相关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东莞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学院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学院将新招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技师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陆东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技师学院网站查询。

  (三)有关考试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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