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公告
所在栏目: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7日


       一、学校简介
  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2017年9月开办,是由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举办并委托中山大学管理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初级中学,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学校位于珠海市北部的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园区内。高新区主园区南距澳门18公里,北距广州110公里,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学校背倚青葱翠绿的凤凰山麓,面向浩瀚的南中国海,紧邻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山色水影交融,风景宜人。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02人,学生1320人。学校占地面积35668平方米,建筑面积22044平方米。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有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体育馆、图书馆(包括纸质和电子阅览室)、食堂等。教学所需功能室齐全,教学设施设备先进,教室配有一流的信息化教学平台。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完善,拥有400米8跑道标准田径场、有室内外篮球场、室外排球场、室内羽毛球场和乒乓球馆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共招聘10名,其中数学、物理各2名,语文、英语、历史、体育、地理、信息技术(科创方向)各1名。详见《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被聘用者实行合约管理,聘用期间享受与对应等级在编在岗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各类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截止至报名首日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③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④热爱教育事业,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及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年龄等要求。其中:社会人员必须已取得岗位所需教师资格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各类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岗位所需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可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且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以国内学历报考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已列入《岗位表》的,可以报考;所学专业虽已列入《参考目录》,但没有列入《岗位表》的,不得报考。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岗位表》上相近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本表所列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报考,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②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截止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⑤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⑥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主要程序包括:①网上或微信报名→②打印准考证→③笔试→④现场资格审核→⑤面试(含心理测评)→⑥体检及考察→⑦拟聘用名单公示→⑧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⑨办理入职手续。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报名
  1.网上报名(首选):“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填写简历不代表报名成功,要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报名成功与不成功会收到短信提醒,若未收到,可致电确认是否有报考记录)。现场不受理报名。
      2.微信报名方式:关注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的母公司微信公众号“珠海高新发展”,或扫一扫二维码,“高发资讯”→“招考报名入口”,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




       3.报名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9:00时起至2021年5月17日18:00时止
  4.联系人:廖小姐 /吴先生,电话: 0756-3632609 / 3632351。
  5.系统报名资料填写要求:户籍地址与上传的户口本必须一致;籍贯需填省、市(县);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必须连贯,不允许出现空窗期;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必须填写齐全,父、母、配偶、子女;基本信息的学历学位必须与上传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以上所需资料审查合格者名单,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考试。
  注意事项:①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②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③涉及本次招聘的通知、公告、公示,均在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1. 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班主任工作、教师职业精神等。
  (2)笔试分两个考点进行,第一考点于2021年5月23日在华南师范大学进行;第二考点于2021年5月29日在湖南师范大学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入围笔试名单、笔试时间及场地安排等事项,将提前在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告(详见《笔试通知》)。
  (3)两个考点阅卷结束后,各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即入围面试的总比例为1:6。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4)考生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在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告(详见《面试通知》)。
  2.现场确认资格
  (1)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于面试开始前作资格确认。不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或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2)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盖有院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社会人员必备);④岗位所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社会人员必备);⑤职称证书(有则提供);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类证书及业务类获奖证书(有则提供)。
  (3)面试于6月12、13日在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进行。现场确认资格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详见《现场确认资格及面试通知》。
   3. 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试讲+答辩(其中体育、信息技术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从教潜能等。面试期间同时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记入考生成绩)。面试分数(即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现场交考生签收并张贴公告。
  (2)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选,同时按排名次序确定若干名递补人选。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医院为珠海市的三甲医院,具体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将于面试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进行,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结果)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一年)。办理入职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31日。

  五、疫情防控措施
  招聘过程的疫情防控措施,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笔试通知》《面试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313275(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银海路156号综合楼605室,邮编:519080)。投诉电话:0756-3629099(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A区312室)、0756-3629826 /3629627(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广东省珠海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425室)。受理咨询(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①伪造证明、涂改证件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考试)资格的;②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③虚报、隐瞒有关情况,办理接收(入职)手续时发现与事实(档案)不符,且影响报名资格或录用的;④有其它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拟聘资格:①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②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③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④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办妥入职手续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聘用的。

  因上述(二)(三)所列原因被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决定递补,则在面试时确定的递补名单中依次确定拟聘人选。

  (四)聘用的毕业生,参照有关规定实行见习(试用)期制度(本科生的见习期为12个月,研究生的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人员已取得中级职称的,暂时按《岗位表》上的专业技术等级聘用,工作满6个月后视工作表现及学校岗位使用情况,考虑聘用至中级十级岗位。

  (五)各类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逾期未能兑现承诺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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