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所在栏目: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8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区人社局、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10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次公开招聘面向2017年(含)以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教师103名。其中: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24名,小学教师66名,幼儿园教师3名。具体岗位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要求:本人具有揭阳市区户籍(含揭东区、榕城区、空港经济区,或生源地户籍属上述户籍);已婚的,夫妻一方户籍符合上述条件。户籍以及结婚证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对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岗位的人员所持教师资格学段需等于或高于所报考岗位的层次,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人员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4.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对应,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各岗位专业代码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和聘用学校相关福利,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2日(按上班时间)。视疫情情况,如有特殊,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揭东区教师发展中心(原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确认方式,报考者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采取邮件确认的方式进行。须在7月2日17:30前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后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382804045@qq.com,邮件命名方式:报考学校+岗位+姓名。)
  (四)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录入个人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黏贴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色相片)。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5.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
  8.已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
  9.非应届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0.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二年内不得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者请于2021年6月29日17:30前将填写完整的《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附件3)发送至揭东区教育局人才中心邮箱:jdjyrczx@163.com。
  经招聘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核合格后,发给笔试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告。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卷面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合格分数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岗位分类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进行公布。

  笔试工作按高考等级要求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五、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成绩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面试主要了解报考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聘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按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计分和公布分数。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经面试合格的报考者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报考者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缴纳。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核准和聘用
  (一)核准。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区人社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第一个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拟聘人员被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时上班的,以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获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
  (三)缺额情况。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环节的防控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报考者在“粤省事”小程序中申领“粤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现场报名(考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揭阳市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报考者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身份证原件、“粤康码”绿码、行程码、揭阳市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方可进入现场报名点(考点),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凡是“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体温≥37.3℃、有咳嗽乏力胸闷等疑似症状的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报考者,不得进入现场报名点(考点)参加本次教师招聘。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揭东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揭东区教育局)
  招聘监督电话:0663-3258608(揭东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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