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公告
所在栏目: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30日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教育教学新形势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遂溪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遂溪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名额: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250名,其中:初中10名、小学215名、幼儿园20名、特殊教育学校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初中: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小学: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幼儿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特殊教育: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5.具备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五、报名办法
  (一)岗位查询。考生在报名前须留意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1日8:30至2021年7月15日18: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资料,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遂溪县人民政府网)。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报考限“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岗位的,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考,网上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幼儿园教师:通用能力测试(学前教育)
  2.笔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及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1)中小学、幼儿园面试采用上课的形式。上课的内容分别为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教材内容。每名考生备课40分钟,上课10分钟。上课用语为普通话(报考英语学科的用英语)。
   (2)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
  所有面试对象一律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上课)。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1.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2011年修订)等规定组织统一体检。
  3.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县纪委或县人大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根据《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所有报考人员在进入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

  (六)本公告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9-7763243(遂溪县教育局)
  投诉电话:0759-7771010(遂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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