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2021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所在栏目: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6日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空编空岗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惠来县委、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惠来县将公开招聘20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惠来县2021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县纪委监委、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信访局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7个局(委)属下的18家事业单位以及县手工业联社、县国有青坑林场共计20家事业单位,招聘人数5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人数及学历要求等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和社会上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一般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5年7月17日至2003年7月19日期间出生的)。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聘用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在网上报名直接到现场审核确认的不予受理,网上报名后未到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7月17日至19日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系统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根据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填写个人资料,并确认报名。报名平台将对考生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核及确认: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7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按报考单位分别到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日期如有更改,将另行发布通知)。①报考惠来县纪委监委属下事业单位的审核确认地址: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一楼大厅(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与新南路交叉口东150米,0663-6616289);②报考惠来县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的审核确认地址:县财政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38号,0663-6682605);③报考惠来县民政局属下事业单位的审核确认地址:机关办公大楼8楼民政局小会议厅(惠来县葵和大道13号,0663-6683206);④报考惠来县农业农村局属下事业单位的审核确认地址:县农业农村局5楼畜牧兽医与屠宰管理股(惠来县南门大街葵馨豪庭东侧,0663-6614938);⑤报考惠来县自然资源局属下事业单位的审核确认地址: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厅(惠城镇葵南一街10号,0663-6682075);⑥报考惠来县信访局属下事业单位的审核确认地址:惠来县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惠来县惠城镇教育路44号,0663-6683165);⑦报考惠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属下事业单位的审核确认地址:惠来县图书馆一楼(惠城镇慈云文化广场图书馆,0663-8186898);⑧报考惠来县手工业联社的审核确认地址:县手工业联社会议厅(惠来县南门大街县人民政府南侧约90米,0663-6682372);⑨报考县国有青坑林场的审核确认地址:惠来县丽港酒店(惠来县南门大街葵馨豪庭东门对面,具体房号详见酒店大堂指引)。

  报考人员到现场审核确认资格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报名表;
  ②毕业证书;
  ③身份证;
  ④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提供);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岗位有要求的应提供);
  ⑥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1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准考证
  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7月29日至7月30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日期如有更改,将另行发布通知),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信息系统内笔试成绩加10分。
  2、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和“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报考,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七、考试
  (一)笔试
  本次笔试共命制二套题。
  1.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一)
  2.林场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二)
  主要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笔试开考时间将视疫情防控形势研究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的公告。
  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具体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将在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并列分),若列为面试对象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低于岗位招聘数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确定面试对象并发布公告后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九、考察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获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周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由县人社局商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指定参考用书和学习资料。考试费用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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