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合同制教学人员公告
所在栏目: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5日

为满足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同制教学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合同制教学人员380人,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1(岗位职数将于8月15日添加至附件中)、附件1-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二)学历条件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学历,或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参加我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惠城区在职在岗编内教师或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

四、薪酬待遇

合同制教学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55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和绩效工资),由区财政局统一核拨到学校,再由学校支付。

五、招聘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上午8:30至8月19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请扫描或识别二维码(二维码将于8月15日添加至附件3中),进入教师招聘小程序完成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请应聘者进入小程序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惠城区教育局发布的招聘岗位,并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网上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材料(JPG文件格式):

①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

③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应聘岗位如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成绩单中须有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及师范类学生应修学的其它师范专业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

④教师资格证;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⑥如所提供的学历为境外学历,需在报名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如同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6.志愿填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网上报名上传的报考资料,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中发布,考生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窗口查看。

(三)准考证打印

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开放准考证打印,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8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及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所有面试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复审。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面试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惠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内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出示粤康码、14天行程轨迹证明(微信小程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粤康码绿码、14天行程轨迹证明(微信小程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粤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的有关安排。粤康码红码以及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

(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空缺岗位数依次递补。


(四)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政策有规定的除外)。

(五)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应聘。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要求,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七)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须承诺,并签订承诺书,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3年),否则将列入从业不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惠城区编内教师和合同制教学人员。

(九)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合同制教学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惠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合同制教学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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