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平市教育系统第二次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所在栏目: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被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2023年开平市教育系统第二次招聘临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服从学校管理。

()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须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等)。

()具有所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与专业知识。

()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以及联系电话等详见《2023年开平市第二次招聘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96

3.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开平市教育系统临聘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必须在承诺栏中亲笔签名,提交可编辑的word版及pdf扫描版。

(2)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加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材料pdf扫描版。

以上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总打包发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

()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择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开平市教育系统临聘教师招聘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面试

本次考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学科自选,时间为10分钟,不提供PPT等电子教学平台。

考生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与聘用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应聘者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进行政治审查。

3.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聘用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由市教育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四、待遇

临聘教师工资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岗位津贴或特殊教育岗位津贴,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参保工作。

五、联系方式

单 位:开平市教育局

地 址:开平市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3

政策咨询电话:0750-22110642289165

监督投诉电话:0750-227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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