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远市佛冈县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所在栏目: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9日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赴华南师范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设点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32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佛冈县情况简介

佛冈县位于广东省中部,与广州市从化区、韶关市新丰县、清远市清城区和英德市毗邻,面积1295平方公里。全县常住人口31.6万,下辖6个镇91个村(居)。

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地处环粤港澳大湾区第一圈层,距离广州白云机场约40分钟车程,国道G106线贯穿全境,京港澳、广连、汕湛高速形成“两纵一横”高速路网,融入广州、清远一小时经济圈、生活圈。2023年10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广州都市圈发展规划》,明确佛冈全域纳入广州都市圈范围。

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建置于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设立佛冈厅),全县清代及以前形成的古村落800多个,上岳古村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拥有高岗豆腐节、汤塘舞被狮等一批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佛冈乡村春晚”入选省公共文化体系示范项目,成功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佛冈拥有光荣的革命历史,全县6个镇中5个镇为革命老区镇,拥有黄花存久洞村、高岗宝结岭村等革命遗址126处。

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拥有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羊角山省级森林公园。汤塘87.8℃的含氡温泉记载于宋代《太平寰宇记》,是省内最早有文字记录的温泉。拥有聚龙湾、森波拉、熹乐谷等国家4A级旅游景区,温泉养生之旅入选全省100条乡村旅游精品路线。荣获“国家旅游名片”“全域旅游精品目的地”和“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称号。

潜力巨大、改革发展迅猛。深化改革先行先试,被列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省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与广州黄埔区合作共建广佛(佛冈)产业园,引进佛冈抽水蓄能电站、黄埔材料研究院、中盛天然气发电等大项目。县内有规上工业企业130家,高新技术企业48家,培育有约克、雅迪、建滔、南玻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乡村振兴加快推进,水头镇及其新联村、迳头镇楼下村等6个村获评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镇村,龙山镇入选“百千万工程”广东省专业镇建设名单。

近年来,佛冈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推动实施“县管校聘”改革,为广大教师提供施展才华的发展平台。佛冈县是广东省县域首个教育强县,先后获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等称号。

佛冈县教育局是代表佛冈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辖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所,普通高中2所,初级中学12所,完全小学4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69所。广州涉外经济学院、广州城建学院佛冈校区正在建设。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制教师共132名,其中高中教师99名,中职教师2名,初中教师31名。由佛冈县教育局、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统一分配至县内学校。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清远市佛冈县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本次招聘教师对考生户籍条件不作限制。

(二)应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专业条件

考生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表的报名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五)学历学位条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六)教师资格条件

应具有相符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如果已经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符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未履约的定向生、委培生;

8.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岗位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入编制管理,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承诺在佛冈县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目前,我县教师中高级岗位充裕,职称晋升空间大,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全县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月人均生活补助约1000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第一场(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24年3月18日9∶00至3月23日17∶00

第二场(湖南师范大学考点):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7∶00。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系统网址:

第一场(华南师范大学考点):https://www.sydwzk.cn/gdqyfghseduzp2024。

第二场(湖南师范大学考点):https://www.sydwzk.cn/gdqyfghneduzp2024。

(三)填报岗位

注册个人信息后,每人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四)报名程序

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和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五)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

第一场(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6日17∶00。

第二场(湖南师范大学考点):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3日17∶00。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说明

1.按招聘时间节点,如果第一场有未完成招聘任务的岗位,则纳入第二场进行招聘,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

2.根据招聘实际情况有可能变更,若有变更则以最新通知为准。

六、现场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先网上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第一场(华南师范大学考点):

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第二场(湖南师范大学考点):

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6.岗位表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7.在报考系统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8.相符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②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9.获得的表彰奖励证书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三)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因提交材料不符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七、考试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24年3月30日;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2024年4月27日;

2.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综合素质评价环节可在结构化面试、集体面试、学科素养测试、实操等形式中进行考核。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岗位一般按1:7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通过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fogang.gov.cn,路径: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

(二)面试

1.时间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24年3月31日8∶30后(具体以通知为准)。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2024年4月28日8∶30后(具体以通知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笔试。

(三)笔试

1.时间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预计2024年4月1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预计2024年4月2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可签约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考试成绩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fogang.gov.cn,路径: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

八、签订协议

可签约对象进行现场签约,承诺在佛冈县教育系统服务5年;逾期未签约者,视为放弃签约资格。招聘单位可按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以上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对象。请各考生保持报名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签订协议时间另行通知。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签约或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生。

(一)签约时有考生放弃签约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是否递补签约、体检、考察对象和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决定。如经递补仍出现空缺岗位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另一场招聘同一学科综合成绩合格以上者高低顺序进行调剂递补。

十一、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ogang.gov.cn)(路径: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到相关学校任教。

(二)拟聘用人员(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招聘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考生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本次招聘教师岗位要求服务年限,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

(八)本公告由佛冈县教育局、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

佛冈县教育局:0763-4281171;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3-429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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