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所在栏目: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5日


广州公证处现为广州市登记设立事业单位,为加强公证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概况

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广州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简介请查阅广州公证处官方网站机构简介。

二、招聘方式

采取测评考核与岗位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在1985年7月12日(不含当日)之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心理品质测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1年7月16日起至2021年7月18日止,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电子版按照下列顺序(文件命名如“1. 学历与专业证书—就业推荐表”)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作为一个附件(附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应届生/择业期/社会人员+姓名”)上传。应聘材料应包括:

(1)学历与专业证书: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有效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有效学生证照片页、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社会人员、择业期人员:已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即没有专业代码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2)职称证书:拥有职称证书或报考岗位有要求的考生提供。

(3)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证明。

(4)本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2. 招聘单位在报名系统中对考生进行网上初审,2021年7月27日考生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若存在材料缺漏情况,报名网站会显示“资料不齐”。考生须于2021年7月29日前登录报名网站补齐。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审核状态维持“资料不齐”,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审核状态。考生于2021年7月31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3.报名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考生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或者不按期补齐资料导致不通过资格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心理品质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以广州公证处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的心理品质测试通知为准。

心理品质测试采用线上方式,由考生在家中通过自备的电脑,登录公告中通知的规定页面进行作答。测试大约需要30-45分钟,请考生做好时间安排,具体登录地址及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心理品质测试主要反映考生的性格特征、思维方式是否与岗位需求匹配,根据考生的测试结果确定进入下一面试环节的人员。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面试

考试形式

(1)通过心理素质测评并获取准考证的考生在家里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智视云”在线面试系统参加。

(2)“智视云”在线面试系统由电脑端“智视云”及移动端“智视通”两部分构成,考生需要同时下载两个客户端才可完成考试。系统下载地址及安装方法将在面试人员名单通知中另行通知。

(3)本次面试着重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知识、综合能力和个人素养,总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在线下进行,地点设在广州市,时间另行通知,若有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招聘单位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将取消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进入递补资格审查者若出现资格审查的上述情况,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安排符合条件的考生递补,后续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考生须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或递补资格审查。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两份复印件现场上交。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广州市具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符合录用条件的进行考察。

(六)公告

拟聘用人员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公告。

六、聘用及待遇

(一)有相关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应出具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二)同意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我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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