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人才强区战略,实施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大力集聚我区重点发展领域急需紧缺适用人才,经研究,我区决定于2023年3月赴长沙、贵阳、南宁等地高校组织开展2023年“青年人才”、“紧缺人才”校园公开招聘活动。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即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一)事业机关类、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单位“青年人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对象为:国内或国(境)外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产业科技类“青年人才”、“紧缺人才”招聘对象为:国内或国(境)外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岗位要求按照企业实际需求进行确定。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全区共计划招聘“青年人才”85名(其中事业机关类20名、教育教学类20名、医疗卫生类20名、产业科技类25名)、“紧缺人才”253名(其中教育教学类139名、医疗卫生类67名、产业科技类47名)。招聘岗位、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韶关市曲江区2023年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及校园招聘现场的岗位发布。
三、薪酬待遇
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事业机关类聘用人员列为曲江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曲江区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执行。产业科技类聘用人员按照各企业相关薪酬待遇规定执行。
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相应条件的人员(具体条件请咨询曲江区委组织部、曲江区人社局),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二)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2019年以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校园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以全区集中组团招聘、专场分类招聘的方式开展。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谈、面试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全区集中组团招聘城市:湖南省长沙市、贵州省贵阳市、广西南宁市。
集中组团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筹安排;教育教学类专场招聘由区教育局自行组织安排;医疗卫生类专场招聘由区卫健局自行组织安排;产业科技类专场招聘由区工信局牵头组织安排。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或现场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前接受预报名,报名者在招聘地点现场招聘开始前将《韶关市曲江区2023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按照岗位表对应邮箱地址发送),登记表备注栏需注明自选招聘面谈面试地点。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面谈面试地点(如:张三/中山大学/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事业机关类/湖南大学)。报名者也可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招聘点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韶关市曲江区2023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以及A4纸打印并签署姓名后的扫描件各一份。
2.《韶关市曲江区2023年校园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
3.个人简历(含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
4.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
7.在编在职(岗)人员应聘,报名时需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在资格审核通过后、面试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证明。
若通过网上预报名,则以上报名资料文件总大小尽量不超过5MB。
(二)资格初审。已在网上预报名并通过初审的,在自选招聘面试地点提交相关资料审核;未在网上预报名的现场领取报名表,准确填报后与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审核。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谈、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面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青年人才”、“紧缺人才”,现场审核资料后,将进行现场面谈。
(四)面试考核。对于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事业机关类的“青年人才”,现场面谈后可免笔试,择优进行现场面试或邀请到我区参加面试考核。对于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的“紧缺人才”,面谈后将邀请到我区参加招聘笔试、面试。对于产业科技类“青年人才”、“紧缺人才”面试工作,以现场招聘企业的要求为准。
(五)确定意向。根据考生面谈、面试的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确定拟聘意向,直接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发放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意向书);比较优秀的确定初步意向,签订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意向书,待全部校园招聘完成后根据面谈、面试情况,择优邀请到我区参加复试考核,按最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六)考察聘用。拟聘人选(拟聘人选若为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曲江区门户网站(http://www.q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列编手续。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适时递补。产业类公示情况以各企业要求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注意事项。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代码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一致方可报名。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中较相近的专业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本次校园招聘不接受重复报名和重复面试,亦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部分院校严控外校人员出入,请考生于报名前自行确认能否按时进入意向招聘面试地点。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将按照所在院校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政策变化,则以当地最新防疫政策执行。
(四)联系咨询
1.应聘教育教学类人才需咨询的,请联系曲江区教育局,电话:0751-6669112。
2.应聘医疗卫生类人才需咨询的,请联系曲江区卫健局,电话:0751-6692612。
3.应聘事业机关类人才需咨询的,请联系曲江区委组织部,电话:0751-6688882。
4.应聘产业科技类人才需咨询的,请联系岗位表对应企业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组织部、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校园招聘咨询:曲江区人社局钟远强(0751-6696089/13927881902)。
八、校园招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