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揭西县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所在栏目: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组织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2023年我县计划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揭西县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原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不含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5.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要求。

6.报考者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规定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中共揭西县委组织部、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揭西县农业农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相结合的报名办法。报考者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8:00至2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并由报考者本人携带现场资格确认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于2023年3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揭西县河婆街道特美思大道68号)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参加现场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不经网上报名直接到现场参加资格确认者不予受理,如不到现场参加资格确认的视同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资格确认要求

(1)提供《2023年揭西县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并按顺序装订在《报名表》后面。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和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合同:“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⑥中共党员证明(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具体模板见附件3;

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4)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在报考时应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系统)”中填写勾选加分政策项目,凡未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中填写勾选加分项目的,不予加分。

(5)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报考者应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应的招聘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代码,报考跨专业岗位类别无效。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考生所学专业按取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报考专业依据。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6)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8)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报名资格确认结果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13日至14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制卷、统一时间的方法进行,委托省级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制卷及评分。笔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综合文化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5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

(四)资格审核

1.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招聘岗位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多人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2.资格审核。面试前,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提供《2023年揭西县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并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意报考证明、加分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等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所有证件或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拟面试对象资格审核淘汰后所缺名额,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核。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共同负责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同岗位代码的面试合格的对象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现实表现;核查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位选择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岗位选择,岗位选择时按招聘岗位和岗位代码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考生依排序按其报考的招聘岗位和岗位代码选择具体聘用单位。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倡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我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我县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代码1021至1029)聘用人员需在所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含一年试用期)方可申请调动;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代码1001至1020)聘用人员需在所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含一年试用期)方可申请调动。


六、相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报名考务咨询热线电话,报考者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详见附件4)。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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