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党的建设研究会秘书处、《广东党建》杂志编辑部公开招聘公告
所在栏目: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广东省党的建设研究会(省党建研究会)是我省研究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其办事机构是省党建研究会秘书处。《广东党建》杂志是省党建研究会会刊、全国公开出版发行的党建综合性期刊,其出版单位是《广东党建》杂志编辑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省党建研究会秘书处1名、《广东党建》杂志编辑部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四)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其他不良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一)省党建研究会秘书处——研究辅助岗  1名。

  岗位职责:

  1.开展党建研究课题辅助研究,协助年度课题计划发布、调度、质量初审;

  2.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等工作。

  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1994年1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学、应用统计学等相关专业;有党建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

  2.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热爱党建研究工作,有优良的学术品德。

  (二)《广东党建》杂志编辑部——新闻媒体编辑  2名。

  岗位职责:

  1.负责全媒体内容策划编辑及新媒体运营和维护工作;

  2.负责H5创意设计、海报、长图设计制作等工作。

  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1994年1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相关专业;有融媒体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新闻采编功底扎实,具备独立策划、运营新媒体产品能力;

  3.工作责任心强,认真严谨,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经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择优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关系合同。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于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和填报,按要求上传岗位相关附件(①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个人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经历简述材料及社保参保证明信息,⑤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为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已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初定为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8:00至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下午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至2024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17:00,请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考场地址、座位及其他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专业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内公布;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核查环节。

  (二)面试。

  1.时间:面试时间及考试要求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数。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体检环节。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以合格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考生的应聘资格。经考核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等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招聘政策咨询

  岗位有关问题请向用人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20-87191220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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